前言:固定资产折旧汇总分配周期一般为一个月,也就是每月进行固定资产折旧,但是某些企业实际业务中不一定每个月计提一次折旧,可能每季度、半年或一年计提折旧一次,如保险行业每三个月计提和汇总分配一次折旧。那么如何调整折旧汇总分配周期呢?下面以用友U8系统就这个问题做详细分享说明。
一、 折旧汇总分配周期设置
初始化固定资产时,进入【设置】-【选项】选择“折旧汇总分配周期”,只能选择能被12整除的数。选着后会自动更新下次折旧分配月份,该字段表示系统需计提折旧的月份;下次折旧分配月份:除了第一次设置为本月外,后续月份按汇总周期会自动更新。

系统已此来判断是否需生成折旧凭证,如汇总周期不是1,只有“下次折旧分配月份”显示的月份才能打开“折旧分配表”及生成折旧凭证。同理,折旧分配表界面打开也是一样,只能在下次折旧分配月份。非折旧月份显示如下:

二、折旧汇总分配周期修改规则
折旧汇总分配周期修改,分为刚启用和启用使用过一段时间后,限制条件如下:
1、账套刚启用,未做过月末结账
折旧分配周期,只能从1、2、3、4、6、12中选择。

账套刚启用没有进行月结,账套又是年中启用,下次折旧分配月份计算如下:
折旧汇总分配周期 > 剩余未结账会计月数,下次折旧分配月份都是12月份;如:账套启用8月,剩余未结账月数5个月,修改后折旧周期为6、12时,下次折旧分配月份是:12月;


折旧汇总分配周期 < 剩余未结账会计月数,如折旧分配周期不能被剩余未结账月数整除,第一次计算的下次分配月份=12-折旧汇总分配周期*a【剩余未结账月数/折旧汇总分配周期 >=a(取最大整数)】;第二次按折旧分配周期计算;如:账套启用8月,剩余未结账月数5个月,修改为分配周期为2,2不能被5整除;第一次下次折旧分配月份=12-2*2=8 (5/2=2.5)

第二次下次折旧分配月份计算=8+2=10月;计提折旧后查看系统自动更新;

2、账套已做过月末结账
修改后周期必须既能被12整除,又能被该会计年度还未结账的会计期间数整除,还不能小于尚未分配已计提折旧的期间数;如:账套启用月7月份,折旧汇总周期3个月;在7月份计提折旧并结账,8月份修改折旧汇总周期是什么?根据限制条件得出:2、3、6,计算过程:能被12整除:1、2、3、4、6、12;能被未结账会计期间6整除:1、2、3、6;(未结账会计期间: 7-12月份6个月会计期间;计算包含会计期间包含已计提尚未分配月份在内),不小于2得出:2、3、6;(已计提折旧尚未分配月份2个月;7-8月),验证结果:查看选项软件可供选择为2、3、6;

三、折旧汇总分配周期不是1的影响
1、计提折旧操作可进行操作,计提的折旧数据依旧累计到卡片上。如:汇总周期是3,2月份计提折旧后,卡片累计折旧累计数据。

2、折旧分配表,如折旧汇总周期为2,此时折旧分配表中折旧分配月份才能打开,显示周期为累计期间月份

非折旧月份无法打开折旧分配表,提示:本月不是折旧汇总月

3、折旧制单,非折旧月份,没有折旧凭证记录,在批量制单界面,无法进行制单。

4、与总账对账
由于凭证未制单,但固定资产卡片上的累计折旧增加了,与总账对账是不平衡。


选项需勾选“本期发生额对账不平允许结账”“期末余额对账不平允许结账”,此时才能月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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